表1 |
序号 |
术语 |
定义 |
2.1.1.1 |
普通乘用车 saloon
(sedan) |
车身:封闭式,侧窗中柱有或无。
车顶(顶盖):
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
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
后座椅可折叠或移动,以形成装载空间。
车门:2个或4个侧门,可有一后开启门。 |
2.1.1.2 |
活顶乘用车 convertible
saloon |
车身:具有固定侧围框架的可开启式车身。
车顶(顶盖):车顶为硬顶或软顶,至少有两个位置:1.封闭;2.开启或拆除。
可开启式车身可以通过使用一个或数个硬顶部件和/或合拢软顶将开启的车身关闭。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上侧窗。 |
2.1.1.3 |
高级乘用车 pullman
saloon(pullman sedan)(executive limousine) |
车身:封闭式。前后座之间可以设有隔板。
车顶(顶盖):
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排座椅前可安装折叠式座椅。
车门:4个或6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6个或6个以上侧窗。 |
2.1.1.4 |
小型乘用车coupe |
车身:封闭式,通常后部空间较小。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2个或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一排。
车门:2个侧门,也可有一个后开启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
2.1.1.5 |
敞篷车 convertible(open
tourer)(roadster)(spider) |
车身:可开启式。
车顶(顶盖):车顶可为软顶或硬顶,至少有两个位置:第一个位置遮覆车身;第二个位置车顶卷收或可拆除。
座位:2个或2个以上的座位,至少一排。
车门:2个或4个侧门。
车窗:2个或2个以上侧窗。 |
2.1.1.6 |
舱背乘用车 hatchback |
车身:封闭式,侧窗中柱可有可无。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后座椅可折叠或可移动,以形成一个装载空间。
车门:2个或4个侧门,车身后部有一仓门。 |
2.1.1.7 |
旅行车 station
wagon |
车身:封闭式。车尾外形按可提供较大的内部空间。
车顶(顶盖):固定式,硬顶。有的顶盖一部分可以开启。
座位:4个或4个以上座位,至少两排。座椅的一排或多排可拆除,或装有向前翻倒的座椅靠背,以提供装载平台。
车门:2个或4个侧门,并有一后开启门。
车窗:4个或4个以侧窗。 |
2.1.1.8 |
多用途乘用车 multipurpose
passenger car |
上述2.1.1.1-2.1.1.7车辆以外的,只有单一车室载运乘客及其行李或物品的乘用车。但是,如果这种车辆同时具有下列两个条件,则不属于乘用车:
1 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不超过6个;
只要车辆具有可使用的座椅安装点,就应算"座位"存在。
2 p-(M+N×68)>
N×68式中:p-最大设计总质量。
M-整车整备质量与1位驾驶员之和。N-除驾驶员以外的座位数。 |
2.1.1.9 |
短头乘用车 forward
control passenger car |
一种乘用车,它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位于车辆前风窗玻璃最前点以后,并且方向盘的中心位于车辆总长的前四分之一部分内。 |
2.1.1.10 |
越野乘用车 off-road
passenger car |
在其设计上所有车轮同时驱动 (包括一个驱动轴可以脱开的车辆),或其几何特性(接近角、离去角、纵向通过角,最小离地间隙)、技术特性(驱动轴数、差速锁止机构或其它型式机构)和它的性能)爬坡度)允许在非道路上行驶的一种乘用车。 |
2.1.1.11 |
专用乘用车 special
purpose passenger car |
运载乘员或物品并完成特定功能的乘用车,它具备完成特定功能所需的特殊车身和/或装备。
例如:旅居车、防弹车、救护车、殡仪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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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1.1 |
旅居车 motor caravan |
旅居车是一种至少具有下列生活设施结构的乘用车。
-座椅和桌子;
-睡具,可由座椅转换而来;
-炊事设施;
-储藏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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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1.2 |
防弹车 armoured
passenger car |
用于保护所运送的乘员和/或物品并符合装甲防弹要求的乘用车。 |
2.1.1.11.3 |
救护车 ambulance |
用于运送病人或伤员并为此目的配有专用设备的乘用车。 |
2.1.1.11.4 |
殡仪车 hearse |
用于运送死者并为此目的而配有专用设备的乘用车。 |
注:定义中的车窗指一个玻璃窗口,它可由一块或几块玻璃组成(例如通风窗为车窗的一个组成部分)。 |
2.1.2
商用车辆 COMMERCIAL VEHICLE(见表2)
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乘用车不包括在内。
表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