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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相关资料


中国新闻媒体报道



"2006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20个候选案例

12、德国公司诉中大集团案

狼不仅真来了,而且真咬人

案情:2006年9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省中大集团外观设计侵权案。江苏中大集团公开回应:“中大A9客车是中大汽车自2003年6月份开始自主研发,于2004年底研制成功,并于2005年获得国家发改委公告,不存在抄袭之说”。此案被部分媒体称作“客车行业国外品牌状告中国自主品牌的第一案”。

点评:创新不能只是埋头苦干,在与世界经济接轨的过程中,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创新动力。同时,诸多企业也只有熟悉并参与制订国际市场游戏规则,方能争取更多发展空间,这就是本案所释放的积极意义。

 
德客车商尼奥普兰状告江苏中大外观设计抄袭
——《第一财经日报》
昨天,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宣布,将就其产品设计专利受抄袭一事起诉江苏中大集团,后者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涉嫌抄袭原告一款具有代表性的“星航线”客车外观设计。公司因此蒙受经济损失。
  
在起诉书中,尼奥普兰要求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中大A9客车,同时根据国际上此类案件的标准额进行合理赔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9月26日受理此案。(记者张宇,2006-10-20)
国尼奥普兰起诉中大客车
——《经济观察报》

又见“李鬼”?还是“英雄所见略同”?

就在轿车行业屡有国际企业状告中国本土公司侵权的今天,10月19日,德国知名的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NEOPLAN Bus GmbH)在 北京 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公司就其产品设计专利受到抄袭并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一事已经提起了民事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9月26日受理了此案。至此,客车行业上演国外品牌状告中国自主品牌的第一案。

尼奥普兰是德国曼商用车辆股份公司的子公司,诉讼的被告方是 江苏 省中大集团,尼奥普兰认为该集团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了其一款具有代表性的“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从尼奥普兰在现场展示的图片来看,“星航线”与A9确实有着惊人的相似,只是局部线条及大灯、保险杠等有所不同。

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法律部总监凯安福介绍:“尼奥普兰星航线客车于2004年9月23日在德国召开的国际汽车展(IAA)上首次亮相,一年后获得2006年度长途客车国际大奖,独特的外观设计拥有国际专利,并在2005年10月份在中国成功注册设计专利,应该受到中国法律保护。”

曼恩商用车辆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努林格指出:“这起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非常严重,将可能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分水岭'。”同时,尼奥普兰在起诉书中要求被告停止生产及销售抄袭了专利设计的中大A9系列客车,根据国际上此类案件的标准进行合理赔偿。而会后努林格透露,这笔赔偿的数字将不低于数百万元。

德国驻华使馆、欧洲商会、欧洲汽车工业协会北京代表处均到场表示支持。

记者第一时间致电中大汽车企划部经理纪立俊,他表示:“我们对此事感到很意外,中大汽车A9系列豪华客车是中大汽车2003年6月份开始自主研发的,2004年底研制成功,并于2005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列入《 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26号公告》第97批目录。自上市以来,受到国内市场一致认可,并先后获得国家颁发的多项奖项。怎么会存在抄袭侵权之说?”

当晚,中大客车旗下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紧急向本报发来声明指出,中大A9系列是公司集数年开发经验自主创新而成,不存在抄袭之说。但在本报截稿前一刻,中大集团表示,声明全文暂不发表,要静观其变。

同时,纪立俊向本报独家透露:“得到消息后,我们已经紧急启动了公司的法务部门,正在就此事研究并收集证据,时机成熟,近期也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尼奥普兰反诉,追究其对中大汽车合法权益和品牌形象的侵害。”

浙江 青年汽车集团法务总监朱樟坤分析:“理论上,德国尼奥普兰的星航线车型在中国已经申请设计专利,在外观的设计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抄袭的车型是不能够生产的。”同时,他还坦陈:“目前,就外观设计专利抄袭方面的规定还很模糊,如何判断很难界定。”

浙江青年汽车也出现在发布会现场。青年汽车从1993年开始引进德国尼奥普兰豪华客车技术和品牌,其核心企业为浙江青年尼奥普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德国尼奥普兰中国的合作伙伴,青年汽车集团董事局主席庞青年对此次诉讼表示支持。

庞表示:“浙江青年汽车集团投入巨资按照国际惯例依法引进尼奥普兰的先进技术,计划中,此次被抄袭的车型正是我们今年打算引进的车型,如此一来,仿冒的车型在各方面的成本都很低,我们的引进计划搁浅,不仅损害了德国尼奥普兰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使我集团蒙受了重大损失。”

据介绍,德国尼奥普兰星航线目前尚未引入中国,其在欧洲市场的售价为35万欧元左右,而中大汽车的A9系列客车在中国的售价不到其三分之一。

郑州 宇通客车销售副总王文兵在接受本报专访时也为此苦恼:“客车行业的组装性特点让我们刚推出的新款车型很容易就被模仿。”

“国内客车行业被模仿的事情很多,也曾有过一些侵权的案件,但多数最后都不了了之。中国的客车行业发展比较晚,也就是最近十年的事情,作为后来者,每一步都冒着模仿的风险,即使创新也多少会被人找到影子,其实有时候可能就是英雄所见略同。”长期研究客车行业的交通报汽车版主编周明认为。

甚至有客车专家指出:“这个案件非常复杂,一旦此案掀开缺口,可能牵扯出更多类似的官司,因为很多国内客车都能在某国际品牌上找到影子。”

事实上,在汽车领域类似的事件并不少见, 丰田 、通用、 本田 等都曾就知识产权问题起诉过中国本土企业。但往往因为外观设计的不好界定使得案件结果多不明朗,甚至不乏被诉方胜诉的结局。

“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要靠企业立足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客车行业向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庞青年认为。(作者王秋凤,2006年10月21日)

尼奥普兰诉江苏中大客车侵权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杨开然)记者昨天从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获悉,公司已正式起诉江苏中大集团侵权,北京一中院已受理此案。

尼奥普兰公司表示,江苏中大集团制造销售的A9客车完全抄袭了尼奥普兰旗舰车型“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尼奥普兰要求被告停止生产、销售中大A9客车,同时进行合理赔偿。不过,江苏中大昨天向记者发来声明说,中大A9系列豪华客车是中大集数十年开发经验自主创新而成的,不存在抄袭。(记者杨开然,2006年10月21日)

尼奥普兰起诉中大 客车业的“狼吃小羊”
——《中国汽车新网》

10月19日,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NEOPLAN Bus GmbH)在北京宣布,公司就其产品设计专利受到抄袭并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一事已经在北京提起了民事诉讼。 此诉讼的被告方是江苏省中大集团,该集团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了公司一款具有代表性的“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

会上尼奥普兰称,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了尼奥普兰 旗舰 车型“星航线”的原创设计。“星航线”独特的外观设计拥有国际专利,并在中国注册了设计专利。

从现场展示的图片来看,“星航线”与A9确实有着惊人的相似,只是局部线条及大灯、保险杠等有所不同。

由于事关重大,会后笔者试图联系中大方面相关人士,但未联系上,因此,目前不知中大方面对此事的态度如何。

尽管目前此类官司在客车业不多见,但在汽车业却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大众、丰田、通用、本田等就曾就知识产权问题起诉过中国本土企业。但这类官司并没有遏制所谓摹仿的发生,后来同一个企业又出现了新的摹仿行为。更有意思的是,官司的结果最后竟是被起诉的一方胜诉,如丰田起诉吉利。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对于汽车的外观侵权问题,目前国内比较难判定,因为模仿车与原型车的外观不可能完全相同,比如大灯、保险杠等部位很容易进行改动。从过去的类似官司的判定结果来看也是如此。

事实上,模仿是没有长久生存力的,国外企业只要掌握了核心技术,又何惧别人模仿?正所谓“画虎画皮难画骨”!像模仿本田CRV和大众POLO的两款车就没有对其形成威胁。怕就怕一些外国企业拿到中国的产品本身是落后的或者是徒有其表,才有可能心虚而害怕别人模仿。

那么,既然知道不可为而为之,外国企业为什么还乐于打官司?显然,国外企业是希望通过官司来引起消费者注意,给模仿者以威慑甚至对其品牌形象造成打压,以削弱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减轻本土企业对自己形成的竞争压力。

在入世前,中国本土汽车业面对国外汽车巨头的来势汹汹曾大喊“狼来了”,本土企业如何与狼共舞一时成了热门话题。5年过去了,本土汽车企业并没有消亡,反倒形成了前仆后继的发展态势,狼不但没有吃掉小羊,相反,反被小羊逼得狼狈不堪。但是,狼毕竟是狼,就像寓言故事中所说一样,狼终究会想尽各种办法和理由吃掉小羊的。因此,对于本土企业而言,靠模仿是无法与外国企业竞争的,而是要发展壮大自己,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才有可能与狼共舞。

对于尼奥普兰起诉中大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综合报道,2006年10月20日)

状告中大 MAN成首个走上中国法庭的德公司
——《搜狐汽车》

中国商人肆无忌惮的仿冒外国品牌商品,日前MAN公司在北京将仿冒者告上法庭——该公司的子公司尼奥普兰的豪华旅行大巴在中国遭到仿冒。

美国和欧洲的政客门指责的声音越来越响,国外商会的申诉书越写越长。

中国政府时不时的感到不舒服,颁布新的法律慢慢改良。但改变的效果仍然不是很显著,中国本土的商人仍大肆仿冒外国品派商品。无论是钻探机,电池,电脑软件,威哥还是摩托车:中国的盗版商品几乎无所不包。

现在慕尼黑的MAN公司和其旗下尼奥普兰公司正遭受侵害。因此它们成为第一个在中国走上法庭的德国公司集团。"这次的事件实在是一目了然的",MAN中国公司副主席Frenz Neundlinger称,"这是一个关系到侵犯专利的案子"。

事件是以该公司的豪华旅行巴士"星际线"(Starliner)被仿冒为中心的。尼奥普兰公司与2004年汉诺威汽车展上受次推出该车。仅几个月之后,也就是2005年3月在中国上海的大街上就出现了外型一模一样的大巴。当然名字不是星际线,而是"A9",有江苏中大公司生产。

中国的仿冒行为伤害的不仅仅是外国公司。

中大在德国公司发现之前已经卖出了"几百辆"这种大巴。它的售价仅为星际线大巴的三分之一。星际线大巴在德国的售价为35万欧元(相当于350万左右人民币)。2005年8月,尼奥普兰公司在中国申请了设计专利。

原告德国MAN公司指出,中国的仿冒者伤害的不仅仅是外国公司,也伤害了中国人自己的利益。MAN公司在中国的合作伙伴浙江金华已经购买了星际线客车的生产许可证,他们计划在中国市场推出这一车型。金华尼奥普兰车辆有限公司董事长庞青年表示,由于仿冒,他们已遭受巨大损失。

Neundlinger估计,该被告公司几乎将星际线客车上最显著的设计抄袭干净:"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完全仿冒设计的行为。"他还表示,希望法官能尽快让A9客车停产,并令中大公司进行赔偿。中大公司的法律部对次表示一无所知。

同时中大公司还宣称,A9客车的设计是从2003年开始,该公司对客车的生产很有经验。

对汽车设计的剽窃在中国已经不是新鲜事,最近出现的是对Smart汽车的仿冒。另一家中国公司奇瑞似乎是克隆了大众旗下的捷达,另一款车型QQ则仿冒了雪弗兰的Spark。(综合报道,2006年10月20日)

又是抄袭外观 德国曼诉江苏中大客车侵权
——《上海青年报》

昨日(19日),欧洲第三大商用车制造商———德国曼汽车股份公司(MAN AG)对外透露,由于旗下尼奥普兰客车产品设计专利受到抄袭并蒙受经济损失,曼已将江苏省中大集团告上了法庭。此前,大众、丰田、本田等业曾就知识产权问题起诉过中国本土企业。

昨日(19日),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NEOPLAN Bus GmbH)对外宣布,江苏省中大集团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了尼奥普兰旗舰车型“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从外观上来看,“星航线”与A9确实相似,只是局部线条及大灯、保险杠等有所不同。尼奥普兰客车称,“星航线”独特的外观设计拥有国际专利,并在中国注册了设计专利,其设计价值35万欧元(44万美元)。

为此,尼奥普兰客车以产品设计专利受到抄袭并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一事在北京提起了民事诉讼,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9月28日接受了该案件。

昨日,中大集团中威客车有限公司在发给本报的一份声明中表示,中大A9系列豪华客车是中大集数十年开发经验自主创新而成,不存在抄袭之说;而对于尼奥普兰汽车公司虚构事实给中大造成的侵害,中大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追究。

事实上,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特别是自主汽车品牌的崛起,围绕汽车知识产权的纠纷也日益凸现。此前,通用SPARK与奇瑞QQ,本田CR-V与双环SRV之间都产生过外观侵权方面的纠纷。不过,业界专家认为表示,由于模仿车与原型车的外观不可能完全相同,或多或少总存在一些差异,因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很难断定存在侵权。从过去的相关官司的判定结果来看也是如此,多数以双方的和解终结。(2006年10月20日,记者:笪莉萍)

Neoplan sues Zhongda over bus design
——《Shanghai Daily》
Germangy-based Neoplan Bus GmbH said yesterday it has filed a lawsuit against Zhongda Auto Industrial Group, a leading China-based bus maker for alleged patent infringement.

The affiliate to Europe's third-biggest truck maker, Man AG, said Zhongda's A9 Coach copied the exterior design of its flagship Starliner coach, which it has registered both in China and internationally, the company said.

Beijing No. 1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has accepted the case, Neoplan said. A9 models were sold for about 66 percent cheaper than Starliner, Neoplan added.

Zhongda Auto said in a statement yesterday that the A9 model was its own creation based on decades of design experience and the "copy" claim is false.

Zhongda will use the legal system to protect itself from any losses due to Neoplan's "fake" claim, the Chinese firm said.

"Zhongda has long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its designs and its research team," the company said. "We started to design the A9 model in June 2003. We started to produce it at the end of the 2004. We won several prizes after the model hit the market."

Zhongda Auto now produced 15,000 coaches of its A7, A5 and A9 models every year. They are exported to overseas markets including Vietnam and Turkey.

Patent disputes are on the rise in the Chinese auto industry.

Germany-based Volkswagen AG, as well as Japan-based Toyota Motor Corp and Honda Motor Corp has filed similar cases against Chinese carmakers, especially those specializing in "self-designed" models such as Chery Automobile Corp and Shanghai Maple Automobile Corp.

Market observers said patent infringements on the body of a car are usually difficult to prove as copycats always change something.

"Such lawsuits brought by overseas car makers try to damage the brand awareness of copycats and weaken their market competitiveness," said Zhang Xin, an auto analyst from Guotai Jun'an Securities Co Ltd.

中大集团否认侵权 并将加大海外出口力度
——《新华网》

在德国客车制造商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就专利侵权问题起诉江苏中大集团后,江苏中大集团所属的中大客车23日在京召开说明会,表示自己一直高度注重自主创新,不存在抄袭之说,中大客车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民族品牌的合法权益。

尼奥普兰客车公司19日表示,公司就其产品设计专利受到抄袭并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一事已在北京起诉江苏省中大集团。该公司称,江苏中大集团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了尼奥普兰旗舰车型“星航线”的原创设计。“星航线”在中国注册了设计专利。该公司表示,尼奥普兰“星航线”客车于2004年9月23日在德国召开的国际汽车展上首次亮相,在2005年3月的上海汽车博览会上,发现中大集团推出了涉嫌侵犯“星航线”知识产权的车型。

中大客车23日表示,尼奥普兰客车公司作为一家世界著名客车企业,在司法部门尚未做出最终裁决之前就对外宣称中大客车完全抄袭,对于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中大客车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民族品牌的合法权益。

中大客车表示,之所以与尼奥普兰客车公司出现纠纷,原因在于中大客车在国内售价90万元左右,而国外同类客车售价为200万元,因此中大客车占据了市场主动。在国际市场方面,在今年9月的德国车展上,中大客车的客车价格只有欧洲同类车的1/3到1/4,使欧洲客车厂商感受到相当大的压力。今年9月,中大客车进入土耳其市场,引起了欧洲客车同行的高度警惕,而尼奥普兰起诉中大,是希望借此阻击中大客车出口欧洲。中大同时表示,在中国客车敲开欧洲市场大门之时,国外企业此举的目的实际上是希望通过此类诉讼来引起公众注意并对其品牌造成打压,以削弱其品牌影响力。

中大客车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前三季度,中大汽车出口同比增长了249%,出口业务目前已成为其新的增长点。中大汽车正在通过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加速其国际化战略,在未来几年内,中大汽车出口额将占到其贸易额的60%以上。

目前,关于中大客车是否侵权还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据悉,尼奥普兰公司在日前提起的诉讼中要求法庭责令被告停止生产及销售其抄袭了专利设计的中大A9系列客车,同时根据国际上此类案件的标准进行合理赔偿。(记者周文林,2006年10月23日)

Zonda denies MAN infringement claims
——《China Daily》

Chinese bus manufacturer Zonda yesterday denied German automaker MAN AG's accusation of design patent infringement.

Zonda spokesman Ji Lijun told a Beijing press conference yesterday that the firm, based in East China's Jiangsu Province, did not copy the design of MAN's Neoplan Starliner bus.

MAN announced in Beijing last Friday that it had filed a lawsuit against Zonda for alleged patent infringement.

MAN claimed that the exterior design of Zonda's A9 large-sized bus is a complete copy of the Neoplan Starliner, demanding that Zonda cease production of the model.

However, Zonda said there are many major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designs of the A9 and the Starliner.

"The A9 was developed ourselves based on experiences acquired over the past decade. We have a strong independent development capacity," Ji said.

Zonda's A9 went on sale in China in 2004. The Neoplan Starliner was launched in Germany in the same year, but has yet to be introduced to the Chinese market.

"It is Zonda's rise in both the domestic and overseas markets that raises European bus manufacturers' concerns. It (MAN) wants to use the lawsuit to attack us," Ji said.

He said Zonda and a Turkish automaker had reached an agreement to build a 3,000-unit bus plant in Istanbul, paving the way for its entry into Europe, MAN's major market.

He said Zonda's domestic sales surged 89 per cent in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this year, while its exports rocketed 249 per cent over the same period.

The company now has five plants in China with a combined annual manufacturing capacity of 15,000 medium- and large-sized buses.

Ji said Zonda expects its overseas sales will account for three-fifths of its total annual bus sales in the years to come.

"Meanwhile, it will be our priority in the overseas market to build assemble plants and transfer technology," he said.

At home and abroad, Zonda's buses are far cheaper than comparable European models, according to Ji.

Many foreign automakers, such as US firm General Motors and Japan 's Toyota, Honda and Nissan have taken unsuccessful legal action against Chinese firms over their alleged piracy.

MAN currently runs a bus chassis joint venture in Central China's Henan Province with Yutong, the nation's leading medium- and-large-sized bus manufacturer.

德国尼奥普兰起诉江苏中大集团:客车侵权第一案如何收场?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曾业辉

“江苏中大集团制造销售的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了尼奥普兰‘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这次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非常严重,将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分水岭'。”曼恩商用车辆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努林格说。

“中大A9客车是中大汽车自2003年6月份开始自主研发,于2004年底研制成功,并于2005年获得国家发改委公告,不存在抄袭之说。此案马上就要开庭审理了,尼奥普兰为何要在此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因为他们心虚。”江苏中大集团(简称中大)总裁助理周建明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回应此事说。

10月19日,德国尼奥普兰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尼奥普兰,为德国曼的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就中大侵权一事,已经提起了民事诉讼,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9月26日受理了此案。

10月20日,中大旗下的盐城中威客车有限公司(简称中威公司)给中国经济时报发来《声明》,声称对于尼奥普兰虚构事实给中大造成的侵害,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追究。

尼奥普兰召开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天,也就是10月23日,在同一家饭店(北京长城饭店)的同一个宴会厅,中大汽车也召开新闻发布会,声称尼奥普兰此举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此类诉讼对中大的品牌造成打压,以削弱其品牌影响力,中威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民族品牌的合法权益。

被媒体称为客车侵权第一案的官司就此拉开序幕,如何收场对双方都将是一道难题。

高姿态背后的隐晦

尼奥普兰对侵权一事做出了高调出击的姿态。

在10月19号的发布会上,除了尼奥普兰本公司的人之外,还有欧洲汽车工业协会(ACEA)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兼中国欧盟商会(EUCCC)董事戴麟、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法律和商务部总监凯福安、浙江青年尼奥普兰汽车集团(简称青年集团)董事长庞青年等也列席其中并先后发表声明,德国汽车联合会VDA及德国打击产品及商标伪造商业行动小组APM也提供了书面材料表示对诉讼的支持。

尼奥普兰方面宣称此举得到了德国驻华使馆、欧盟商会及青年集团等第三方的大力支持。

凯福安介绍:“尼奥普兰‘星航线'于2004年9月23日在汉诺威国际汽车展(IAA)上首次亮相,一年后获得2006年度长途客车国际大奖,独特的外观设计不仅拥有欧盟专利,并于2005年8月份在中国成功注册设计专利,应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中大方面随后也召开发布会高调反击:“中大A9客车于2004年研发成功后,不但在2005年全国客车大赛上获得“一金二银”的佳绩,还在2006年初获得乘客评选的****旅游车型。正是由于中大客车进入土耳其并敲开了欧洲的大门,才最终引发欧洲客车‘豪门'的打压。”

显然,双方都想用市场的实践来证明自身的立场。然而,记者注意到,高姿态的背后双方都有隐约其词的一面。

针对“完全侵权”一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提问说:“尼奥普兰是根据什么来判定中大侵权?外观的相似率达到多少才算侵权?判断这种相似率的依据又是什么?尼奥普兰所指的‘合理赔偿'具体指多少金额?”

努林格含糊其词地回答:“只要一看就知道是100%的抄袭。具体金额现在还不好说。”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努林格才回答“大概”是几千万元左右,而且并未明了币种。

与尼奥普兰的“简答”不同,中大方面则干脆“拒绝提问”。

中大的整个发布会都是由新闻发言人纪立俊一人介绍情况,介绍完毕后立即宣布发布会结束,随后在现场即便被记者追得乱跑,中大方面的有关人员也未再实质性地回应任何记者的提问。

到底几分相似算侵权?

努林格表示,官司并不涉及核心技术、内饰及品牌,只涉及外观设计。

在会上,尼奥普兰方面将“星航线”及中大A9车型的图片,从前脸、侧身、后尾及挡风玻璃、设计流线等方面进行了比对,从整体造型看,两车确实非常相似,但是,尼奥普兰的分析都是整车图片比对,并没有具体到车灯、保险杠、车后盖、车中门等局部进行细致比对。

而中大在发布会上则分不同部位进行了逐个比对。中大方面称,双方设计有明显的区别:从前围看,面罩、前顶都不相同;A9的前大灯设计采用的是组合式设计,与对方明显不同;A9的雨刮收藏器为方形开放式,而“星航线”是圆形过封闭式;前罩顶部有指示灯,而“星航线”没有。

从车身侧尾部看,A9上围部为高位扰流板设计,而对方是光滑的没有扰流板设计;A9尾部顶端为高位指示灯和刹车灯设计,而对方没有;车后尾盖也完全不同。

从车身侧面看,A9的中门采用的是后位设计,而“星航线”不是。纪立俊表示,客车中门的设计不同,往往会导致客车整体的内部结构都不一样。他还展示了A9局部设计的演绎过程,表明其研发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在汽车领域,外观设计最易引发争端而又最难判定是否侵权,到底几分相似算是模仿,几分相似算是抄袭?往往很难准确判定,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的“相似率”标准。

事实上,法院不是专业的汽车研究机构(即便是目前也没很好的标准),不可能主观判定是否侵权,这就要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谁起诉谁举证,但证从何来?总不能光拿着照片说,“看,这多像啊。”也很难找一个第三方机构来判定,因为起诉方可以找一个第三机构判定侵权,应诉方也可以另找一个第三方机构说没有侵权。

尼奥普兰为了打赢官司,早就购买了一部中大A9进行细致的研究,但努林格承认,目前仍然处于取证阶段,可见举证并非易事。

此前,通用曾起诉奇瑞QQ抄袭了SPARK的外观设计,两者也确有相似之处,但官司最终以和解告终;双环来宝SRV与本田CRV诉讼案中,本田涉案专利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判定“全部无效”,目前双方官司虽未最后了结,但最终很可能不了了之。

既然外观设计是否抄袭难以界定,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专利”VS“公告”

尼奥普兰方面特意制作了一份侵权事件的时间表,其中涉及“星航线”的中国专利申请时间及中大A9的亮相时间(以下据时间表原文):2004年9月,尼奥普兰在汉诺威国际汽车展上推出“星航线2”——2004年9月23日,设计专利在中国应用——2005年3月,上海世界客车博览会中大推出“星航线2”的复制品(型号A9)——2005年8月24日,(尼奥普兰)赠与/公布中国设计专利——2006年6月19日,定购中大A9客车——2006年9月11日,在北京交付中大A9——2006年9月19日-28日,中大汽车参加汉诺威国际汽车展——2006年9月19日,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9月26日,北京市一中院受理此案。

从时间表上看,尼奥普兰的“星航线”获得中国专利应该是2005年8月24日,既然2005年3月就发现了中大A9,而且当年8月份就获得了中国专利,为何要拖到一年多后才起诉中大呢?这一点记者无从知晓。

记者向纪立俊求证中大A9的外观设计是否拥有国家专利时,纪回答说有,但当记者追问获得专利的时间时,纪却不肯回答。

若专利申请的时间比尼奥普兰晚,中大可能将面临一定压力,但中大却有另一个“撒手锏”——国家发改委的产品目录。中威公司给本报发来的声明称,“中大汽车A9系列豪华客车是中大汽车自2003年6月份开始自主研发,于04年底研制成功,并于05年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5年第26号公告》第97批。自上市以来,受到国内市场一致认可,并先后获得国家颁发的多项奖项……”

除了打民族汽车牌及国家目录牌外,中大还打出了“中国客车出口遭遇阻击”牌。中大方面表示,目前,中国客车的产量已占据世界客车总产量的三分之一,而且出口增长迅猛,由此引发了国际客车巨头的阻击。

纪立俊表示,中大A9、A7、A5系列客车已成功出口30多个国家和地区,今年前三季度,中大汽车出口同比增长249%,特别是今年9月份,中大获土耳其政府批准正式进入土耳其市场,敲开了进军欧洲市场的大门,由此引起欧洲客车商的警惕,尼奥普兰打压中大正是基于这一背景。

尼奥普兰想得到什么

尼奥普兰此举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努林格回答说,一是要中大停止生产及销售中大A9客车;二是要依国际上此类案件的标准进行索赔;三是要维护中国合作伙伴(青年集团)的利益。

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诉讼,但利益受损还是让庞青年走到了前台。青年集团从1993年开始引进尼奥普兰的技术和品牌,目前该集团正处于迅速扩张阶段,收购贵州云雀后,又谋求与伊朗汽车工业集团合作,以便尽早涉足轿车领域,然而客车毕竟仍是其目前的主业。庞青年直言不讳:“我们花了巨资引进技术,而有的企业却不用花钱,仿造行为给青年集团造成了重大损失。”

据了解,青年集团原打算在今年或明年引进“星航线”,但中大A9的出现及市场的热烈反响,无疑让这一计划有可能彻底流产。

庞青年没有用抄袭一词,但他表示,如此模仿有损中国企业的国际信誉和国家形象;模仿也不能掌握真正的先进技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产品只能误导客户和消费者,损害他人的利益,最终也将损害自己的利益。

其实,三家都喊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口号。中大方面表示,尼奥普兰客车在国内动辄卖价200多万元,纯属暴利,而中大客车同档次的产品售价只有其1/3至1/4。

“无论本次诉讼的结果如何,最大受益者最终将是中国广大的客车用户。”纪立俊说。

胜负难料

一审还未开庭,胜负言之尚早。一方面,外观是否侵权很难界定,另一方面,专利的时间与有效性恐怕也会有很多纠葛,除此之外,汽车官司还有一个难题,汽车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画出了外观图纸就能设计、制造出先进的车型。也就是说,不管企业是否模仿他人,模仿程度多高,其自身是有研发设计在内的,而其自身的研发设计,又往往会成为应诉的有效证据。

10月19号,一位德国记者问努林格:“难道中大仅靠‘星航线'的照片就能仿造吗?是否还要相关的技术支持?”

努林格坦承:“我们很难回答这个问题。模仿者一开始很可能就是通过拍照取得‘样本'的,至于是否有设计蓝图或者说有什么相关资料,我们不知道,这也正是所要调查取证的。”

如果中大没有通过工业间谍取得设计蓝本,只是模仿公开展示的样车而且其中还融入了诸多自己的设计,恐怕界定起来就更加困难,换句话说中大有自己完整的开发记录而且又上过国家目录,那么应诉方举证反而容易得多。

在采访中,有业内人士表示,一方面既要警惕一些跨国巨头以“侵犯知识产权”或“反倾销”的名义给自主品牌成长设置障碍;另一方面国内企业也要立足自主创新,即使不是抄袭,以模仿求生存、求发展也并不可取,而且一旦败诉,对企业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

10月20日《环球时报》报道,德国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最近又将中国车“城市精灵”送上了法庭,称这款车的外观设计完全仿冒自其名下的SMART汽车,斯图加特检察院正在审核戴-克公司的相关起诉。

据了解,目前德国媒体对中国的所谓侵权报道相当多,这也正是国内企业需要警醒与反思的地方。

遭“曼”起诉 “中大”否认抄袭
——《中国商报》
德国曼对中大客车的起诉,使中国车企知识产权保护再遇挑战。今后类似问题会越来越多,如何面对跨国汽车公司的诉讼已成为中国汽车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10月19日,德国曼汽车股份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江苏中大集团A9客车由于抄袭其旗下尼奥普兰“星航线”外观而将后者告上法庭。相隔仅仅3天,江苏中大客车做出反应,也在相同的地点召开记者招待会,做出了声明:A9客车是中大数年自主创新之作,不存在抄袭之说。

联系到本土品牌近期接连受到模仿责难,目前被炒得很热的戴-克状告中国苏州某企业的“城市精灵”仿冒其Smart,德国媒体纷纷指责,那么10月19日曼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欧洲汽车工业协会北京代表处、德国工商总会北京代表处、中国欧盟商会、德国汽车联合会等德国及欧洲在华机构纷纷到会支持曼起诉中大客车,就会让人浮想联翩。

尽管抄袭之说还无定论,对德国及欧洲在华机构纷纷支持起诉中国车企的目的也有待考究外,但中国车企屡遭仿冒起诉,体现了中国车企自主创新之尴尬境地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巨大挑战。

屡遭起诉理屈

此次德国曼携旗下的客车公司尼奥普兰,及其尼奥普兰中国合作伙伴浙江金华青年汽车在新闻发布会上认为,中大A9客车完全抄袭了尼奥普兰豪华旗舰产品“星航线”客车的外观设计,据介绍,“星航线”的外观设计拥有国际专利,并在中国注册了设计专利。

曼商用车辆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努林格甚至认为,这次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非常严重,要求中大停止生产及销售抄袭了专利设计的中大A9系列客车,进行损失赔偿,并在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赔偿费可能要几千万元。据介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9月26日受理了此案。

但中大集团公共关系部经理纪立俊认为,A9客车是中大在多年A系列车型研发的基础上,经过数年的自主创新之作,并且A9客车在前大灯、保险杠及后门等的设计方面和尼奥普兰专利产品存在明显的差距,不存在抄袭之说,中大客车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从现场展示的图片来看,两个车型确实有着惊人的相似。对此,业内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的一位客车资深人士认为:“中国客车业也是近几年来才开始取得迅速发展的,作为后起者,在设计上可能会“兼容并蓄”,借鉴一些设计思路,这也无可厚非,不能因为外观很像就将其对手置于死地,自己的产品过硬就不应怕竞争。”

事实上,据了解,此类官司在汽车业界并不少见,比如丰田曾就知识产权起诉中国本土企业吉利汽车,通用起诉陆风、奇瑞,本田状告双环法拉利指责被抄袭等等,但往往因为外观设计是否抄袭难以界定而不了了之。

应该看到,国际公司对本土企业的仿冒指责,凸显了高速发展的中国车业自主研发的不足,如果从长期来看,随着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进一步地与国际接轨,这样的纠纷会更多,那么自主研发就必须取得质的突破,同时也对知识产权保护敲响了警钟。

叫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在曼和尼奥普兰起诉中大客车的新闻发布会上,曼及来支持诉讼的德国和欧洲在华机构的代表轮流上台演说,除了表示对起诉中大客车的仿冒行为坚决支持外,另一个表达的核心意思就是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不满,甚至有点言辞激烈。

“这次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非常严重,将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分水岭'。由于此次事件比较重大,对曼不利的结果也将对中国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意义产生负面影响。”努林格说道。

德国商会驻华机构在给与会者散发的一份关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之意义”的文件中认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进一步与世贸协议的要求相吻合,遗憾的是贯彻执行一如既往存在很大问题,并且说“德国经济界和商会将密切关注中国知识产权事件的发展并密切注视执法力度是否会取得实际效果”。

实际上,欧洲对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责难由来已久。正像许多事情很难做到尽善尽美一样,在中国汽车业迅速崛起、大力倡导自主创新的同时,一些“让人不爽”的事件相伴而至。

就像某位客车专家所说,鉴于目前中国汽车自主研发的现状,一旦叫人打开缺口,将会牵涉一系列的此类仿冒官司。这就告诫中国政府,在做好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也要兼顾到目前中国汽车业的现状,未来如何做到二者平衡,将是很大的挑战。

“紧盯”中国有他因

值得注意的是,前文提及的在此次曼起诉中大客车的新闻发布会上,众多德国及欧洲汽车相关在华机构对此事所持的“热情”态度,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中国车企为何屡屡受到国际企业的“关照”。

正如一些媒体用“紧盯”二字形容近一两年来中国车企屡遭国际企业状告之苦,实际上背后的实质是中国车这个在他们看来就是靠抄袭模仿的“下等品”,这两年来大举进军国际市场,使这些国际车企利益受到了挤压,着实让他们产生了忧虑。

“我认为我们的产品给他们造成了压力,为了压制我们出口势头,才急于打压(我们)。”在中大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中大公共关系部总经理纪立俊向一位外国记者直言。他认为,中大客车成功开拓了亚洲、非洲及美洲市场后,通过土耳其又打开了欧洲市场,这引起了欧洲同行的警惕。

对于中国客车界来说,“出口”已经成为了频繁出现的词汇,中国客车持续两年的出口高增长态势仍在延续。据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第一副会长张钰晶介绍,2006年中国客车除了出口数量和金额大增外,大中型客车出口平均单价也是连年上升。除了客车外,中国自主品牌轿车越来越走向更多的国际市场,通过价格优势逐步占据了一些市场,这是一些国外企业不愿看到的。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价廉的中国汽车越来越多地进入欧洲,欧洲本土企业的利益会逐渐受到冲击,势必会展开对中国车的阻击。那么,根据欧洲以往对中国纺织品等的阻击经验,国际车企们仍会以“侵犯知识产权”或者“反倾销”名义等方式来阻击中国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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